一、申請時間:自108年7月8日起至108年9月20日止
二、頒發獎別:
1、全面卓越類:表揚企業、學校、機構、法人、團體及個人在全面經營品質之推動具卓越貢獻者。對企業、學校、機構、法人、團體之獎勵採分級制,頒給卓越經營獎及績優經營獎,合計以20名為限;對個人之獎勵,頒給卓越經營獎,以5名為限。
2、功能典範類:表揚企業、學校、機構、法人及團體在特定經營領域(含製造品質、服務品質、經營技術、地方經營、永續發展及產業支援等)之推動有具體成效,足資典範者,頒給該領域之典範獎,合計以15名為限。
三、申請方式:分自行申請及推薦參選兩種方式,並請參選者至本獎項線上申請系統提出申請。
四、國品獎網站(https://nqa.cpc.tw)。
五、聯絡人:國品獎工作小組洪小姐,02-27032625分機21。
電子郵件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.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.